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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强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将建统一消费风险提示平台

2017-09-13 16:32:50    中国保监会网站  参与评论()人

《意见》明确了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原则、机制目标、重点内容。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将按照“以人为本、依法合规,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及时准确、客观审慎”的工作原则推进。逐步建立在全行业建立起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消费风险提示工作机制,形成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协同运作、及时有效的消费风险提示工作格局,建立统一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平台。《意见》围绕上述目标提出了三项重点工作内容: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要求行业有关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分工、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推进风险提示平台建设,建立信息汇集、发布、共享联动机制;三是规范运作流程,加强保险消费风险监测、识别,增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有效性。

《意见》的出台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署的需要,是落实保监会“加强保险监管、治理市场乱象、补齐监管短板、防范行业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的具体举措。保监会高度重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特别是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进一步加大了保险消费风险的监测、提示工作力度,并着手建立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制度。《意见》制定过程中,在保险行业内外开展了广泛的调研、论证工作,充分吸收了保险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保险机构、消费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总结了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经验。

《意见》的发布将进一步丰富、完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基础支撑,增强行业消费风险提示工作意识,减少保险消费纠纷,防范保险消费风险聚集。

附:《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意见》

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发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是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保险消费者知情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的重要手段,是减少保险消费纠纷、提高保险消费者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防范保险消费风险聚集的有效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加强和有效开展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服务意识,针对保险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及时、准确、客观地进行风险提示和教育引导,强化保险消费风险监测,推进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