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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ICO监管趋严:多国发布风险提示,美国纳入证券法管理

2017-09-13 09:22:33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9月4日,中国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全面叫停代币融资。《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公告》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中国监管部门明示对ICO史无前例的严监管态度前后,各个国家已经对这一新生事物有所关注,部分国家也发布了风险提示,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中国是最严厉的。

美国:ICO适用于证券法

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声明并附关于ICO项目The DAO的报告,明确ICO代币是一种证券,在SEC的监管范围内,需要符合联邦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并且提醒投资者谨慎作出投资决定。

而被SEC调查的基于以太坊的The DAO项目,该项目去年创下1.523亿美元众筹纪录后,在6月遭受黑客攻击,丢失了至少360万以太币,所以这次该项目成为SEC的“眼中钉”。

SEC指出,ICO的市场参与者发行和出售证券需要在SEC注册,如果不想报备,那一定要符合豁免情形。此外,还需要考虑交易平台是不是符合交易所规定,提供和出售证券的实体是否是投资公司,提供投资建议的人是否为投资顾问,“数字化的价值工具和使用分布式账本、区块链技术而发行的产品,不能游走于联邦证券法之外。”

“我们意识到新技术为隐藏在新名词后面的骗术提供了机会,我们敦促投资者用传统的审慎的眼光去做新型投资决断,这包括——很多听起来美好到不真实的交易,低风险甚至零风险但是高回报的承诺,高压销售策略,与未注册或无牌卖家合作,”SEC在声明中表示。

8月29日,SEC再次发出警告ICO投资风险,指出正在进行ICO发行的公司存在诈骗可能,利用新兴技术诱惑、说服潜在受害者进入投资骗局,声称拥有ICO技术的公司,存在“拉高出货”和“市场操纵”的欺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