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修复两条公路,即阿尼哥公路和沙拉公路。这两条公路是中尼传统陆路通道,但在2015年的4.25特大地震中严重损毁。双方同意加快推进阿尼哥公路全线修复和沙拉公路修复保通。
三是建设三个口岸,即樟木、吉隆、普兰口岸。中方正在加快对樟木口岸的地质评估和科学设计,争取早日恢复开放。双方已将吉隆口岸升级为国际口岸,将不断完善口岸设施和功能,以此为依托建设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双方同意完善普兰口岸基础设施,使其更好地发挥联通作用。双方还将根据需要,积极研究增开其他口岸。
四是深化贸易投资、灾后重建、能源和旅游四大重点领域合作。双方同意争取年内完成中尼自贸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同意按期保质完成已启动的17个灾后重建项目,并帮助尼方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双方同意尽早正式签署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在油气、水电及清洁能源等方面合作,帮助尼方实现能源来源多元化。双方同意在华办好“尼泊尔旅游年”活动。中方愿为尼航空公司开通更多中尼直航提供便利。尼方也将采取更多措施保障中国游客的安全与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