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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称ICO叫停只是开始 虚拟货币监管措施将出台(4)

2017-09-05 09:11:2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据了解,99号文也提出要求,要对辖区内平台高管人员进行约谈和监控,账户监控,必要时冻结资金和资产防止平台卷款跑路。

呼吁监管出台

ICO的疯狂和泛滥并非中国一家之事,各国对ICO及虚拟货币的监管也都在探索之中。

根据Coindesk发布的2016年区块链市场调查,2016年区块链项目通过ICO的方式总共筹集了2.36亿美元,接近区块链行业风险投资总额的一半。而在2017年5月,数据显示ICO项目筹集的资金已经超过了风险投资。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今年7月25日发布了一份关于2016年在以太坊上The DAO项目的调查报告称,The DAO项目构成了证券发行,相关代币属于证券。发行方需要依法办理证券发行的登记。同时,交易The DAO代币的交易所也有义务依法登记为证券交易所,否则就构成违法。

8月1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对本国数字货币发行的监管态度称,如果加密代币构成“证券与期货法案”中监管的产品,那么其在新加坡的发售或发行将受金融管理局监管。随后8月10日,MAS发布警示提示投资风险。

此外,加拿大安大略省证券监管机构也正式表明,ICO或将归证监会管辖。

杨东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一刀切”取缔ICO或许是临时之举,长远来看,中国各个监管机构应当尽快有所作为。首先,证监会可通过试点,把ICO作为众筹试点的一个形态;其次,央行应加强对数字货币、虚拟货币发行的监管,同时尽快研发法定数字货币;第三,法律方面要尽快给ICO一个通道,比如,正在修订中的《证券法》可以保留“推动股权众筹机制建立和小额公开发行的注册豁免权”这一条款。

普华永道近日发布《ICO风险评估指引》指出,随着各监管机构对数字货币和ICO更深入理解,不久的将来会出现更明确的监管要求。例如,筹集资金总额是否有上限,数字货币价格应用怎样的估值模型确定,产品使用前会否允许代币交易,是否会强制执行报告或审计要求,是否强制保留合理数量的资金及流动性,ICO结束之后是否会有持续的监督机制等。

(第一财经记者周艾琳、袁子懿对本文亦有贡献)

编辑:刘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