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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媒体:宏观调控需在更高水平上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性(2)

2017-09-04 09:08:05    赵洋/金融时报  参与评论()人

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有周期性的,又有结构性的;既有短期的,又有长期的;既有经济因素,还有体制机制内容。对于这些复杂问题,过重倚靠任何一种调控政策,都难以收到良好效果。比如,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去产能也好,去杠杆也罢,都既要货币政策引导好资金流向,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也要财政政策或通过税收杠杆等促进结构性调整,或管控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长

同时,不同的宏观经济政策,其目标、措施、工具等不尽相同,政策效果也就不同,甚至有些举措可能存在一定的矛盾或冲突。有观点认为,在综合运用各项经济政策时,需要处理好这些可能存在的矛盾,使各项政策之间相互协调,才能够治理经济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标。

因此,我们要站在经济长周期和结构优化升级的角度,把握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坚定不移深化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更高水平上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在更高水平上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须要建立健全重大调控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有效形成调控合力。“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各类宏观调控政策要服从服务于发展全局需要;要完善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为主,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体系,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性。从这个角度看,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增强宏观政策协同性,就要更加注重各项目标的协调统一,更加注重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预期。同时,要坚持总量平衡、优化结构,把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高质量效益作为宏观调控的基本要求和政策取向,落实好“积极+稳健中性”的宏观调控政策组合,增强调控的有效性。

在更高水平上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须要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坚定不移协同推进各项改革。任何一项政策工具能否取得好的效果,能够有效落地,关键是政策的传导渠道要畅通,政策响应机制要健全。业内人士表示,我国货币政策一直在稳增长、防风险、调结构和促改革缝隙中运行,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调控效率,需要在政府与市场关系、国企改革、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金融监管体系、宏观调控框架、微观主体公司治理等方面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中极为关键的内容是财政和金融一体化改革,只有强化预算管理,才能实现金融改革的有效性。

从实践看,未来不管是宏观调控政策框架转型,还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都既有利于也更须要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原题为《在更高水平上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