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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不当行政干预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

2017-09-01 18:56:4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环境保护部今天(1日)宣布上收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全面推行采测分离模式,加快推进水质自动站建设,实行数据联网共享。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在此间表示,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厘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化解不当行政干预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减轻基层压力的现实需求,是加强数据应用共享、满足公众和社会需求的重要保障。

一位环境监测人员正在河北省邯郸市漳河上取水样。摄影/章轲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此次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总体思路是:以“国家考核、国家监测、数据共享”为原则,以确保地表水监测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提升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和水平为任务,以实现监测数据实时共享和信息公开为目标,统一标准规范和质控要求,国家、地方和第三方机构各负其责,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国家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上收后监测数据实行联网共享并公开。

环保部日前通报上半年各省(区、市)水质情况和水质下降断面情况显示,总体来看,全国水环境质量呈改善趋势,但各省(区、市)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完成2017年水质目标难度较大。

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为70.0%(2017年目标为68.3%),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为8.8%(2017年目标为8.4%),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其中,河北、吉林、福建、江西、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8个省(区)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同比下降;内蒙古、黑龙江、江西、贵州、陕西等5个省(区)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同比上升。

2017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7个断面水质下降。其中,涉及河北省4个,吉林省3个,陕西、山西、山东、辽宁、江西、贵州等省各2个,云南、四川、黑龙江、广西、广东、福建、北京、安徽等省(区、市)各1个。

2016年,全国总磷导致的地表水断面超标率为17.9%,已经与化学需氧量持平,在长江、珠江等一些流域上升为主要矛盾,成为影响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首要污染物,也是全国一些湖库水质改善的瓶颈。

环保部今年5月发布的《2017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要求,强化水环境质量监测与预警,组织开展地表水国控断面和近岸海域国控点位监测;跨省界、跨市界断面开展上下游联合监测。同时,将出台《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实行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情况“双排名”,定期公布最好、最差的10个城市名单。

翟青表示,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需要完成三方面的任务:全面推行采测分离模式。所谓采测分离,就是将考核断面水质采样和分析测试工作交由不同单位承担,改变现行属地监测模式,从机制上与利益相关方脱钩;加快推进水质自动站建设。逐步建立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监测模式,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和自动预警水平;实行数据联网共享。采测分离数据由承担检测分析任务的实验室直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总站与各级环保部门实行数据共享。

“水质自动站数据也将统一联网并共享。同时开展远程质控和实时监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向社会实时公开发布。”翟青说。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此次上收范围为2050个考核断面,自今年10月起实施采测分离,2018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动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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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