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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不当行政干预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

2017-09-01 18:56:4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环境保护部今天(1日)宣布上收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全面推行采测分离模式,加快推进水质自动站建设,实行数据联网共享。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在此间表示,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厘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化解不当行政干预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减轻基层压力的现实需求,是加强数据应用共享、满足公众和社会需求的重要保障。

一位环境监测人员正在河北省邯郸市漳河上取水样。摄影/章轲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此次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总体思路是:以“国家考核、国家监测、数据共享”为原则,以确保地表水监测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提升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和水平为任务,以实现监测数据实时共享和信息公开为目标,统一标准规范和质控要求,国家、地方和第三方机构各负其责,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国家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上收后监测数据实行联网共享并公开。

环保部日前通报上半年各省(区、市)水质情况和水质下降断面情况显示,总体来看,全国水环境质量呈改善趋势,但各省(区、市)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完成2017年水质目标难度较大。

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为70.0%(2017年目标为68.3%),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为8.8%(2017年目标为8.4%),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其中,河北、吉林、福建、江西、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8个省(区)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同比下降;内蒙古、黑龙江、江西、贵州、陕西等5个省(区)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同比上升。

2017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7个断面水质下降。其中,涉及河北省4个,吉林省3个,陕西、山西、山东、辽宁、江西、贵州等省各2个,云南、四川、黑龙江、广西、广东、福建、北京、安徽等省(区、市)各1个。

2016年,全国总磷导致的地表水断面超标率为17.9%,已经与化学需氧量持平,在长江、珠江等一些流域上升为主要矛盾,成为影响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首要污染物,也是全国一些湖库水质改善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