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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人士:ICO基本上就是非法集资 建议尽快取缔

2017-09-01 14:08:40    金融时报  参与评论()人

9月1日央行旗下媒体金融时报援引一位监管人士的话称,ICO基本上就是非法集资,建议尽快取缔

ICO全称“initial coin offerings”,可翻译为“代币首次发行”。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论文《虚拟货币发行、交易与融资法律问题》的定义,ICO是企业或非企业组织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发行代币,向投资人募集虚拟货币的融资活动,根据标的的不同,可分为四类:

一是产品或服务为标的的ICO,投资者凭其购买并持有的代币,获得投资项目的产品或服务,实质是商品或服务的预购。

二是以收益权为标的的ICO,投资者凭代币获得区块链项目或基础资产的未来收益。

三是权益份额为标的的ICO,投资者通过购买、持有代币加入某种预先订立的契约,代币表示权益份额,募集的资金用于项目投资,投资者获取预期收益。

四是股权为标的的ICO,发行的代币是企业的股份凭证,这种模式一旦构成公开发行,就违反了我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有暴利的地方就有高风险。李笑来是EOS、PressOne项目的ICO发起人。6月底,他的第一个ICO项目问世,短短五天内主融到了1.85亿美元,7月2日,EOS的整体市值达到了近50亿美元。不过,李笑来的EOS币的成交价之后就一路大跌,截至8月29日比上市第二天最高点时下跌了足足有76.1%。

8月21日晚,上海浦东市场监管局在认证微博上发布消息称,近日“突击检查疑似虚假宣传的某全球区块链峰会”,主办方为“上海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某全球区块链峰会”是指7月底在上海召开的“纷智全球区块链峰会”,主办方为“上海若灵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案发事由是这家公司参考比特币技术发行了一款数字加密货币ETP(熵),并在该公司平台上进行交易。

8月16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召集数家比特币交易平台、北京市网贷协会和中国金融博物馆人士召开ICO监管为议题的会议。

8月30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各类以ICO名义吸收投资相关风险的提示》,称各类以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名义进行筹资的项目在国内迅速增长,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并形成了较大风险隐患。为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中国互金协会就此发布三点风险事项提示:

一、国内外部分机构采用各类误导性宣传手段,以ICO名义从事融资活动,相关金融活动未取得任何许可,其中涉嫌诈骗、非法证券、非法集资等行为。广大投资者应保持清醒,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有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

二、由于ICO项目资产不清晰,投资者适当性缺失,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险。投资者应冷静判别,谨慎对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应主动加强自律,抵制违法违规的金融行为。

关键词:建议尽快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