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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要问责市委书记

2017-09-01 08:21:0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尽管社会上对于整治“散乱污”企业有各种各样的议论,但丝毫没有动摇环境保护部的决心。随着可能加剧的秋冬季大气污染的来临,环保部表示将强化督查,按照清单制、台账式的方式,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分解到各地,强化地方责任追究。

在环保部31日召开的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称《攻坚方案》)及六个配套方案座谈会上,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表示,将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且改善目标比例低于60%的问责副市长,低于30%的问责市长,不降反升的问责市委书记。

环保部要求,加快处置“散乱污”企业。对已经核实的量大面广“散乱污”企业,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2017年9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列入整合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凡被环保核查出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同期公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明确,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严问责:在督查整改中虚报情况、弄虚作假,工作不严不实的;在“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排查工作中,瞒报漏报、逃避监管的;2017年以来大气环境质量恶化严重的。

李干杰表示,环保部将组成100多个巡查工作组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和“回头看”,对问题突出且解决缓慢的地方开展约谈,选择10个左右问题最为突出的市(区)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的中央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环保部日前发布的2017年7月和1-7月京津冀地区域空气质量状况显示,区域内13个城市7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0.4%,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8%;PM10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7%。1-7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0.6%,同比下降6.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3%;PM10浓度为1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