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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新增513种药,将为患者减负3.5亿(2)

2017-08-30 18:56:0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自2001年起,北京市就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对部分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患者,其门诊治疗的相关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执行,且360天内只收取起付线。

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完善门诊特殊病政策,将门诊特殊病范围从最初的3种扩充到9种,分别是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孙德尧称,本次纳入报销范围的36种谈判药品中,大部分是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药品,年均治疗费用在7万元到10万元左右,患者普遍反映负担较重。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王明山对记者表示,下一步将规范相关药品使用,减少浪费,并通过大数据进行医保基金的监管和预警。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全市2188家定点医疗机构建立的门诊医生工作站,不断完善门诊信息标准化,规范上传数据,并进行计算机辅助审核;建立五项实时监控指标,将疑似存在不合理使用的数据添加可疑标识,由审核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和审核。

针对参保人员,建立个人就医信息监控预警功能,设立就医频次、费用累计、重点监控等九个监控指标,发现问题及时约谈,对确实有违规的参保人员进行警告、追回费用、改变结算方式等处理。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中提供医保服务的医师,通过数据挖掘,综合分析医师的诊疗行为,筛选出不合理诊疗用药导致医保基金浪费的医师名单,对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开具处方的费用报销,有针对性地打击“大处方”、“滥开药”,减少医保基金浪费。

5万余患者受益于门诊特殊病审批变备案

医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的同时,患者和家属的“跑腿儿”也明显减少了。

在门诊特殊病审批流程简化之前,参保人员需要经过就诊医院领取申报审批单、医生签字、参保单位盖章以及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等多个环节,参保人员普遍反映手续复杂、办理时间长,加之身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欠佳,往返奔波办理手续给参保人员自身及家属造成了很大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