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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纠纷案反转 新百伦公司获赔近1000万

2017-08-24 09:02:29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美国体育用品制造商New Balance现在可以舒一口气了。

这家公司最近在中国终于赢得了一场商标侵权官司诉讼案,获赔近10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外资企业在商标侵权官司上迄今获得的最大一笔赔偿。

2016年8月,新百伦公司委托北京路盛(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及晋江市青阳新钮百伦鞋厂、莆田市荔城区搏斯达克贸易有限公司、郑朝忠、吴江区松陵镇新平衡鞋店共计五名被告的上述侵权行为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及不正当竞争诉讼,起诉涉案侵权运动鞋未经授权使用New Balance最为人所知的“N”标识。

公开资料显示,被告之一的郑朝忠于2014年7月28日在美国科罗拉多成立了一家名为“USA New Bai Lun Sporting Goods Group Inc”的公司,并将该公司名字翻译成“美国新百伦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授权深圳市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量生产涉案侵权运动鞋。而新百伦鞋厂也是郑朝忠经营的。

日前,苏州中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全额赔偿新百伦公司总计1000万元。

“一审文书生效,(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鞠秦仪表示,“除非有任何一方选择上诉,那么再等二审。”

对于New Balance品牌来说,这是一次胜利。

New Balance品牌隶属于世界著名运动制品生产商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下称“新平衡公司”)旗下,于1906年诞生于 “马拉松之乡”波士顿。经过百余年的发展,New Balance运动鞋已成为全球同行业中的畅销产品,被誉为“慢跑鞋之王”,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极高知名度。New Balance运动鞋尽管款式众多,但均有一个共同的标志性设计,即在鞋两侧突出使用大写的英文字母“N”标识装饰。

据了解,新平衡公司授权本案原告新百伦公司在中国境内非独占地使用“NEW BALANCE”等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和标志,并对任何侵犯新平衡公司就被许可标识享有的权利的行为单独或与其共同提起诉讼。

然而,其在中国的发展道路并不顺利。

上世纪90年代, New Balance就已经进入中国。彼时,用的是“纽巴伦”的译名。当时New Balance在中国内地使用代理商,但后来代理商私自扩大产量,生产了大批质量差、便宜、印有“N”字样的复古鞋,还抢注了“纽巴伦”的商标。结果可想而知,New Balance以代理商严重违反了经销商规则的名义取消了这家公司的独家代理权,同时也退出了中国内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