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新股首日交易制度初具市场化条件

2017-08-22 20:32:0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目前,在IPO常态化的同时,对新股发行与上市实行了全面的行政管控。在新股发行端,实行免资金的市值配售制度、23倍市盈率红线的直接定价制度。在新股上市端,实行新股上市首日44%涨跌幅限制制度。实事求是地说,作为注册制准备期的特殊制度安排,这样的IPO制度设计比较适合当前A股的发展阶段。

但是,行政管控只是过渡期的无奈之举,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随着IPO常态化的持续进行和严监管政策的高压,新股快速开板和涨幅收窄、“炒新”回归理性、市场估值结构趋于合理、资本市场生态的改善,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条件已初步具备,特别是新股上市端行政管控具备了放开的条件。

我们看到,IPO常态化使新股不再具有稀缺性,严监管政策使新股市场操纵和“炒新”行为得到抑制,新股逐渐回归理性。

今年以来,新股上市后1个月的涨幅平均值在254%,低于去年400%的水平。今年2~6月,新股月均连续“一”字涨停板个数分别约为12.61个、11.53个、8.71个、8.45个、7.94个。由此可见,新股月平均连续“一”字涨停板个数呈现逐月下滑的态势。有些股票在上市第三或第四个交易日就打开涨停板,甚至有次新股跌到离发行价只有9%的距离。今年以来,上市后连续涨停数不超过5个的新股已有超过40只。而在2016年,涨停板数不超过5个的新股仅约10只。

新股加速开板意味着估值水平的快速下降,新股估值定位更多强调业绩支撑,强调业绩与估值的匹配。目前新股估值水平基本与二级市场老股市盈率相当,新股溢价开始消失,甚至出现新股与老股的折价。

新股估值的快速下降,也得益于市场估值结构的改善和中小创估值的趋于合理。目前,创业板56.1倍的动态市盈率估值中位数,和年初78.3倍相比,下降了28.4%,和2016年6月底的94.4倍相比下降了40.6%。

新股首日交易44%涨跌幅限制制度,在抑制炒新的同时也存在一定弊端。绝大多数新股首日都能上涨44%,并且经过首日大涨后,随后的多个交易日连续封涨停。尤其需要关注的是,某些机构和大户每天开盘前利用VIP通道以大资金挂涨停板排队买新股,既破坏了市场公平又引发新股非理性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