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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银行业已基本完成“三三四”自查工作

2017-08-18 16:02:04    凤凰网  参与评论()人

银监会审慎规制局肖远企在通气会上表示,银监会部署的“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检查,银行业已基本完成自查,后续会要求银行认真对标,逐步整改;对于违规违法行为依法惩处,严肃问责。

肖远企称,银行要减少多头授信,通过理财、租赁满足企业兼并重组的资金需求;中国将深入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和差异化信贷政策。

4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6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监管部门,于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自查、“上查下”以及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工作。整顿范围为2016年末有余额的各类业务,必要时上溯或下延。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今年势必是银行业的监管大年,各类违法违规、资金套利的金融乱象将被严厉整治,尤其是过去两年快速膨胀的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将面临去链条、去杠杆的强监管。

4月6日,银监会向银行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53号文),对银行“四不当”进行专项整治。

“四不当”专项整治检查要点包括,在“不当创新”方面,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是否知悉本机构的金融创新业务、运行情况以及市场状况;是否准确认识金融创新活动的风险,是否定期评估、审批金融创新政策和各类新产品的风险限额,使金融创新活动限制在可控的风险范围之内。

“不当交易”方面着重检查的业务包括同业业务、理财业务、信托业务。同业业务方面,银行要自查是否对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实施了穿透管理至基础资产,是否存在多层嵌套难以穿透到基础资产的情况。同业融资中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项下金融资产是否符合规定;卖出回购方是否存在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转出资产负债表等行为。

“不当激励”方面,53号文让银行自查包括考评指标设置、考评机制管理、薪酬支付管理等。

“不当收费”方面则要检查银行是否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时,是否有对应明确的服务内容,是否存在无实质性服务、未提升实质性效率的收费项目,以及多收费、少服务,超出价格目录范围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收费、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七类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原标题:银监会:银行业已基本完成“三三四”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