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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需与退市常态化 形成良性互动

2017-08-14 21:02:0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奇帆近日到江苏调研上半年经济形势,所做四万字报告妙语连珠,尤其是关于退市制度的分析。指出任何一个资本市场不能只进不出,不解决退市制度,IPO改革是搞不好的。

笔者认为,退市难的真正原因在于上市难,上市难导致壳资源价值高企,在巨大利益面前企业当然倾其所能保壳,各显神通留在资本市场。“不解决退市制度,IPO改革是搞不好的”这句话,反过来说也许更接近事实真相:不解决IPO常态化,退市制度改革是搞不好的。没有大进大出的注册制,退市制度可能只是投资者的一厢情愿。IPO常态化,是退市常态化的前提。IPO常态化要想长期坚持下去,也需要退市常态化,IPO常态化需要与退市常态化形成良性互动。

可以用中国香港市场的几个实例来加以说明,8月初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发表网志,指出创新板不会变成壳股市场。他为何有此底气?原因在于:正因为上市相对容易,上市地位本身就不会变成有价值的“壳”供买卖或操纵。容易进,也容易退,不达标者将被强制退市,创新板初板绝不会沦为只进不出的“僵尸股”市场。

上市相对容易,不用排队,企业自己IPO即可,何必再费尽周折借壳上市。所以我们看到在包括港交所在内的成熟市场,很少见到企业借壳上市。借壳上市是A股多年来形成的特色,原因就在于企业正常IPO渠道不畅通,我们经常为救市迎合市场要求关掉一级市场。IPO渠道不畅通,借壳上市盛行,壳价值漫天要价,导致退市制度难以真正执行。

事实上,我们的退市制度本身是比较健全的,欺诈上市直接退市、各种财务指标退市、主动退市,各种规定应有尽有。2014年的退市制度甚至被称为最严退市新规,但在实践中依然难有大的成效。虽然出现了央企退市第一股、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退市第一股、欺诈发行退市第一股等一批颇具典型性、警示性的退市案例,但退市公司屈指可数。

从2001年水仙电器、广东金曼两家公司成为首批退市股以来,剔除吸收合并股票退市情况,A股累计有60家上市公司因亏损和欺诈发行、私有化等因素退市。2001年以来A股年均退市率仅为0.11%,而成熟市场退市率较高,如英美资本市场在10%左右。因此,国内A股是“退市难”的典型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