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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服灰犀牛|非法集资屡禁不止怎么办:将类金融机构纳入监管

2017-08-14 09:07:25    郭峰  参与评论()人

“灰犀牛”一词最早源自美国学者米歇尔·渥克2016年出版的《灰犀牛》一书,指发生概率很大、冲击力极强的风险。准确判断风险隐患亦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前提。因此,中财办提出的五只“灰犀牛”可视为未来一段时期中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领域。渥克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专访时也表示,中国政府现在采取行动是很明智的。

这五只灰犀牛从何而来,现状如何,又该如何化解其风险冲击?就这些问题,澎湃新闻分别约请对影子银行、房地产泡沫、国有企业高杠杆、地方债务、违法违规集资等领域有深刻研究的多位专家学者撰稿,以供读者和决策部门参考。

违法违规集资风险被中国官方列入中国金融体系中存在的五大潜在的灰犀牛式风险之一(其他几个为影子银行、房地产泡沫、国有企业高杠杆、地方债务),这恐怕是首次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角度来讨论非法集资的整治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非法集资在之前就不受重视,相反,在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历史中,非法集资整治工作是一个各级政府阶段性高度重视的工作。1993年,轰动一时的“长城机电案”集资案案发,主犯沈太福4年间非法集资达十亿,这在当年是相当惊人的数字。这是改革开放后第一起知名的非法集资案件,当时甚至没有非法集资罪的相关罪名(如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最终沈太福是按贪污罪和行贿罪被判处死刑的。自此之后,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历来是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1993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券发行管理的通知》,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升级,之后大概每隔四五年,中国政府就会掀起一轮对“非法集资”的整治运动。

但每隔几年就来一轮整治,也正说明这个非法集资的现象是屡禁不止的,可谓春风吹又生。实际上随着整治的开展,“非法集资”的数量却越来越多,形式也越来越丰富。到现在非法集资广泛利用互联网、通讯技术,集资形式五花八门,涉及的群众越来越多,涉及的金额也越来越大。

非法集资盛行是因为合法集资供给不足

在各国的经济实践中,面向大众的集资活动需要受到监管和限制,这已经成为基本的共识。而集资活动之所以需要受到监管,有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的原因,微观上讲,集资活动往往面向广大普通民众,投资者的权益需要得到保护;宏观上讲,集资活动具有很强的风险外部性和传染性,一旦某项集资活动或某集资机构资金链条断裂,其风险就可能会通过资金链,甚至单纯的情绪渠道,而影响到其他正常的集资活动和机构,最终导致系统的金融经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