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上海住建委:类住宅整治中未销售项目可考虑转为租赁住房

2017-08-11 16:23:09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将商业用房或工业厂房,改建并分割成数百间狭小的房间,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对外出租,这种所谓的“白领公寓”吸引了大量打工族,但也面临人员混杂、政府监管缺位等安全隐患。

上海市政协常委屠海鸣在《关于借鉴香港“群租房”管理经验,加强白领公寓、单身公寓等集中式租赁住房监管的建议》提案中表示,上海应尽快研究制定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具体操作办法。同时,实行“发牌”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这类租赁住房,发放允许经营的“牌照”。

上海市住建委回复称,将研究制订“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我们建议,对于区域商办闲置较多,职住不平衡的,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其改造为公寓对外出租。”住建委表示,对于“类住宅”清理整治过程中尚未销售的项目,也可以考虑转型为租赁住房。

委员:明确准入标准并实行“发牌”制度

屠海鸣表示,在上海,类似“白领公寓”、“单身公寓”等集中式租赁住房,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设置规范和运营标准,很多项目事先并没有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和备案,再加上居住人员密集、混杂,政府监管又缺位,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但在他看来,对于这种对外经营的集中式租赁住房,不能一味地肯定或否定。一方面,在目前上海房价和房租均居高不下、公共租赁住房数又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这种价格相对低廉的房源,有着庞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由于缺少政府监管,这些集中式的租赁住房普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具体包括消防、治安等方面,急需政府针对这类租赁住房出台专门的规范、标准。

为此,屠海鸣建议,上海应根据住建部要求,尽快研究制定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具体操作办法。同时,实行“发牌”制度,即针对这类集中式租赁住房,尽快明确其必须符合的各项条件和标准,具体包括基本配备、消防安全设施、监控设施、管理制度、入住人员准入条件等,对于符合条件的这类租赁住房,发放允许经营的“牌照”,对于未经许可便对外揽客的,则予以重罚。

在此基础上,对这种集中式租赁住房,进行全面排摸和专项整治,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在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若拒不整改的,则要坚决予以取缔,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此外,将其纳入上海整个租房市场的监管之中,建立完善的全方位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