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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细化软件业信披 涉金融应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2017-08-10 09:01:5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周三,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的信息披露指引,要求挂牌公司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时业务中接触公民信息的,应披露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措施。这是新三板去年9月以来,再度针对不同行业细化信披规则。

8月9日,全国股转系统针对新三板挂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发布了第7号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新规将于即日实施。去年9月,股转系统曾对挂牌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非银支付机构等6个行业出台信息披露指引。

去年12月,股转系统市场发展部总监孟浩曾表示,面对海量新三板企业,为了降低了投资者信息搜集的成本,一是分层,二是建立不同行业的差异化信息披露,目前差异化信息披露主要是集中在金融相关领域,下一步将针对一些新兴的行业。

第7号信息披露指引对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新增了27条信息披露要求。

其中,挂牌公司从事银行卡或其他支付机构收单外包业务的,应披露公司的风险防范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公司的风险控制组织架构、信息安全及风险管理制度、储存和/或传输账户数据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消费者使用POS机刷卡消费的资金流走向分析公司业务是否涉及交易管理、资金清算、风险监控等内容。

挂牌公司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众筹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具有金融属性的机构提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还应披露多项业务细节。

其中包括公司业务接触公民信息的,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措施;从事上述业务专项规定;公司客户按照相关行业规定向金融监管机构备案并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服务器灾备制度及应急处理措施;客户所处行业的国家宏观政策、行业监管政策及其变化情况,分析上述政策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等。

截至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已经达到11352家,据万德资讯统计,信息技术类挂牌公司为3027家,占公司总数比例27%,是新三板的第二大行业。

股转公司表示,7号指引所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是指根据国家统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制定并发布的国民经济、上市公司以及挂牌公司行业分类中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公司。

此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属于本条所规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10%以上的,也适用7号信披指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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