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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警惕莫须有“重大合同” 有的蓄意推高股价(2)

2017-08-10 09:01:58    深交所网站  参与评论()人

报道一发表就引起了市场的强烈关注,C公司股票在当天就被交易所要求停牌核查相关内容。核查期刚开始,C公司还给出了模棱两可的回复,但随着时间推移,由于之前吹出去的泡泡实在太大,公司终于在7月底和8月初,发布了与四个采购方解除该意向性合同的公告。至此,这个莫须有的20亿元合同大单,实际只实行了100万元。面对市场的质疑,公司停牌5个月内没有拿出任何确凿的证据。

根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C公司的行为无疑触犯了信息披露规则,交易所因此对C公司作出了严厉的处罚。并且,公司股票甫一复牌,价格就一落千丈,连续跌停,很快回到了1月的价位。

公司最终被处重罚,但在二级市场上跟风买入C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却蒙受了股价大幅波动的损失。所以,面对上市公司突然披露的重大合同,投资者应避免盲目跟风追涨,而是在观察到股价波动的情形时,小心求证,谨慎查实该信息的真实性与可行性。投资者应结合平时对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等的了解,判断合同是否有值得推敲的疑点。然后,谨慎分析该合同的金额,合同对象、合同履行条款、乃至合同违约风险等等是否合理可信,防止被莫须有的合同所蒙蔽。此外,也可以从合同各主体的信息来寻找求证的蛛丝马迹。对于市场上媒体报道、交易所问询等,投资者也应保持注意,认真研读。一名合格的股票投资者,在鱼龙混杂的市场中,既要有“风险越高,收益越大”的投资胆魄,也要有排雷避险,追求“稳稳的幸福”的智慧。

“违规信披”主题(二):市场谣言不能信 辨认真伪需仔细

自媒体发展如火如荼,信息来源五花八门,投资者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信息真假,千万别被所谓的“知情人士”牵着鼻子走。那些小道消息、绝密传闻、重磅曝光,很可能是某些别有用意的人士放出来的诱饵。

有这么一家上市公司,在股吧中流传出其要进行重组的风言风语。201X年4月底,东方财富股吧W公司的界面上出现一个帖子,称“W公司将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多路私募基金正在谋划举牌W公司,拿下控制权,对公司进行大规模业务整合和重组,二级市场估价将一路飙升。大股东现在非常被动,连夜着急多家券商寻找白衣骑士和质地优良的资产注入W,以应对私募基金的狙击,保住控制权。” 以及“经向公司内部人士求证,公司高管最近都贴了封口令,凡是涉及资产重组的话题高度保密,不能发言。这种高度保密,只针对资产重组的封口令以前从来没有过。现在,公司股价暴涨,也不排除大股东参与了二级市场股权争夺的反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