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中短存续期保险将全面停售 工行通牒清理存量业务

2017-08-09 15:22:34    财经网  参与评论()人

在诸项保险监管政策的调整之下,银保渠道的产品形态发生着变化,昔日火爆的中短存续期保险正成为历史,与之合作的银行亦对该类存量业务进行清理。

《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中国工商银行(下称“工行”,601398.SH,1398.HK)个人金融部近日发给其合作保险公司的《关于加强管理中短存续期存量保险产品的函》(下称“文件”)显示,随着从去年开始的监管政策调整,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从今年二季度开始逐步成为历史。2014年至今,工行代理销售的五年期以内的保险产品(主要为中短存续期产品)达6600亿元,目前尚有近40%的存量保单未按约定持有年期进行退保,将对其提出了两种管理方案。

这份签发自7月24日的“文件”称,对于已到期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处理,方案一是银保双方共同做好未按期退保客户的后续服务工作,引导客户长期持有产品,降低保险公司因退保产生的现金流压力。由银保双方“分对分”机构签订产品补充协议,对从2017年1月1日起超过约定持有年期未退保的产品,按照存量保费余额1%的标准逐年收取续收手续费。

方案二是如果银保双方未就续收手续费达成一致,工行将根据过往产品手续费定价依据,对未如期退保客户推送信息,建议客户及时退保,并辅以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承接。

对于为何出台该“文件”对中短存续期产品予以清理,工行对《财经》记者回应称,在以往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营销中,与之合作的保险公司通常按照短期产品利益最大化原则,建议客户持有1-3年来进行宣传,并与客户按照持有保险产品1-3年的时间进行销售约定。因此,保险公司与银行签订中短存续期产品手续费协议时,是按产品约定持有的1-3年期作为产品手续费的定价依据,而不是按照产品合同实际保障期间进行定价。

据了解,中短存续期产品达到建议持有年期后,客户通常通过退保实现产品提前结算。工作介绍,从该行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中短存续期客户按照产品销售约定进行了退保操作。

今年以来,随着保险监管政策进一步调整,中短存续期产品已基本停售。工行表示,部分保险公司基于公司经营管理稳定和流动性需求,向其提出希望过往购买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的客户可以延长产品持有时间。基于工行存量中短存续期产品从长期看在客户收益和保障方面尚有竞争力,在保护客户利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工行表示可以与合作公司一起对超期持有保单的客户进行共同维护,同时对继续持有的保单收取一定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