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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专家:我国分时租赁车辆90%以上为新能源车

2017-08-09 09:15:34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8月8日,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发展中心副研究员李燕霞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指导意见》出台意义重大,是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汽车租赁行业发展的顶层设计。

李燕霞说,《指导意见》填补了国家层面汽车租赁管理制度空白。目前,国家层面除了《汽车租赁服务规范》GB/T29911-2013外,尚缺乏汽车租赁的专门法律法规。从地方立法来看,仅有北京、上海、重庆、山西、四川、西安、昆明、大连等部分省市制定了汽车租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或者将汽车租赁纳入省道路运输条例中进行规范。行业法律法规和顶层设计的缺失,加上“共享汽车”的大规模扩张,导致各地在市场准入、车辆性质、保险、报废年限、能否提供驾驶劳务等关键问题上规定不一,行业发展方向和思路不清晰,发展定位不科学,各种现实的问题不断出现。《指导意见》的出台丰富和完善了汽车租赁管理制度,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可依据的规则。

李燕霞说,《指导意见》明确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的发展规范。从车型上看,国内汽车租赁市场的运营车辆有小微型客车以及中轻型客车、货车,但中轻型客车、货车的数量在整个汽车租赁市场中所占比例很低,甚至很多城市都已经取消了这些车型的租赁业务。之前反映比较集中的服务能力不足、企业经营风险较高、租赁车辆诈骗等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也主要发生在小微型客车租赁领域。

《指导意见》将适用范围由汽车租赁业调整为小微型客车租赁,并从规范租赁车辆管理、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日常经营管理、推动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小微型客车租赁发展提供了顶层设计,这与当前汽车租赁市场的发展是相适应的,体现了很强的针对性和问题导向,有利于解决当前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更好更快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李燕霞说,《指导意见》将维护公共安全放到突出地位。《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为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合法权益,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要落实完善身份查验制度,并按要求采集和报送有关信息。”并针对个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不同类型的承租人,提出了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从维护公共安全的角度规定落实完善实名制租车,这既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对恐怕活动和犯罪活动起到预防作用,同时,通过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实现与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也有利于预防和降低车辆诈骗行为,降低企业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