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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罚单剑指反洗钱 银行下调信用卡境外取现上限

2017-08-07 17:49:2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 毛宇舟

面对强监管,商业银行也不敢心存侥幸。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对于反洗钱力度不断加大。6月份以来,央行更是下发多张罚单剑指反洗钱。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发布“淮北银罚字〔2017〕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某国有大行淮北市分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被处以21万元罚款,同时,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

为了达标监管,商业银行也行动起来。日前,某股份制银行则在官网公告,8月份起,将对信用卡境外取现上限进行调整。

  银行调整信用卡境外取现额度

去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相比以往反洗钱监管规定的最大变化,主要集中在三点,一是将自然人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从原先的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人民币20万元以上,调整到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报告标准维持不变;二是要求金融机构新增建立与完善交易监测标准、交易分析与识别、涉恐名单监测、监测系统建立和记录保存等;三是新增非银行支付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等机构履行反洗钱监管义务。

7月初,某股份制银行发布信用卡境外取现限额调整公告,公告显示,为响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遏制跨境大额取现的洗钱风险提示要求,信用卡中心将对持卡人通过银联线路在境外(含港澳台)进行取现的累计限额调整,超过限额的境外取现交易,信用卡中心将不予受理。自2017年8月19日起,同一信用卡账户每日累计境外取现不得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同一客户每自然年内累计境外取现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

事实上,早在2015年,银联卡境外取现就因防范洗钱风险进行了调整,根据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每卡每年境外累计取现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依据之前每卡每日境外取现不超1万的规定,年累计总额从300多万缩减到了10万。

但彼时对于信用卡并未加以限制。银联当时解释称,信用卡因信用额度等问题,发卡银行可单独设定限额,具体可咨询发卡银行。境外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ATM单笔取款的金额限制也各有不同,具体以当地机构提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