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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等新房销售套上紧箍咒 违背政府指导价限售限签

2017-08-04 09:13:18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广州楼市调控加码,提出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记者梳理发现,不少城市对新房售价都有严格规定,限价销售、一房一价等成为政策关键词。

而为了防范开发商捂盘惜售,分析人士建议,可通过规定楼盘销售时间等举措来施压房企,从而真正达到限价目的。

广州: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一律不发预售证

8月2日,广州市发布《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部署全面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的指导,对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定价不合理的,要坚决予以调整,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在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看来,广州在此时明确对新房的限价举措,与6月份房价仍处上涨行列不无关系。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城房价数据显示,6月份,广州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5%,而同期北京、上海则是环比下降。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上述政策有两个导向:一是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部署,这说明近期市场上可能存在各类打“擦边球”的做法;二是全面加强市场管理,稳市场依然最关键,对房地产各领域会采取比较全面的管理模式。

一房一价成多地“限价令”标配

多位业内人士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从全国范围看,广州上述政策并非楼市调控“新招”,不少城市对新房售价都有严格规定,限价销售、一房一价等成为政策关键词。

如,北京2016年9月曾下发通知,要求强化“控地价、限房价”的交易方式。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属于期房预售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属于现房销售的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商品住房项目在销售中,要继续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上海去年也发文强调,自2016年10月8日起,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实行市、区两级审核(包括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备案),对上市房源定价不合理的,坚决予以调整。而在今年5月份,上海再次下发通知要求,销售价格超出申报价格的,不得在网上签订预(出)售合同,不得办理预告登记和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