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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住由政府提供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按入住时房价购买

2017-08-04 09:10:37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细则》明确,成都将为部分急需人才和高端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期为5年,租期满后,承租人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人才安居方式主要包括人才购房支持、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租赁等方式。

政府将提供的最长租期为5年,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人才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房后5年内不得出售。

人才等级的界定需遵循《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以下简称“《人才目录》”)。发布会上,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先义介绍,在人才公寓方面,符合《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的人,才可申请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

就安居面积标准而言,人才公寓建设面积标准60-120平方米,不同人才对应不同标准。A、B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不超过60平方米。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建设面积标准35-120平方米。

在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方面,鼓励用人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提供给本单位的基础人才租住。

同时,成都正在构建集房源统筹、住房申请、租售管理于一体的人才安居信息平台,测试完毕即上线运行,符合条件并有需要的人才可登录成都市人才安居信息平台,了解项目点位及相关政策情况。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  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服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细则所称人才安居工程是指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或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安居服务。人才安居工程的适用对象包括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产业新城(工业园区)就业的产业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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