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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新老北京人都能买(3)

2017-08-03 20:04:15    北京市住建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办法》的重要亮点

一是“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二是实现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实现高效、便民服务宗旨。

三是规范退出机制。共有产权住房购买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此举有利于实现共有产住房循环使用,更大程度上发挥保障作用。

意见反馈途径

如您对《办法》有自己的意见与建议,请于2017年8月10日17:00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传真:59958478

邮箱:gongyouchanquan@163.com

我们期待您的关注与参与!

附件:《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原标题:《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啦)

关键词:共有产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