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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实施 加强事前决策管理

2017-08-03 16:33:01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事前决策随意、事中管理薄弱、事后监管缺位是造成国企海外投资失利的重要原因。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财资〔2017〕24号,下称《办法》),已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对境外投资的事前、事中、事后财务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实现了全过程管理。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有利于增强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境外投资效益,提升国有资本服务于“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能力。

部分海外项目投资回报率低

国有企业作为境外投资的排头兵和主力军,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投资规模持续扩大,在保障国家安全、拓展海外市场、获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推进,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呈现多元化和高端化态势,从原来单一的矿产能源行业向科技电信、汽车运输、工程施工、基础设施等行业拓展,投资额逐年攀升。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有很多重点项目,截至去年底,投资类的项目就有100多个,参与的项目1576个,这些年来,中央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的年均投资增长15%。

国有企业境外投资业务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有些项目资产状况不佳,盈利能力不强,投资回报率偏低等问题,企业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与之不相适应是重要原因。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存在突出问题,一是事前决策随意,可行性论证流于形式。二是事中管理薄弱,财务风险管控不力。三是事后监管缺位,对有关决策和执行主体约束不力。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2020年,海外营业额将占到中国央企总体营业额的20%以上。伴随着境外国资总量的不断增加,国资流失风险也在增长。

李锦表示,一方面大批中央企业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与并购,海外国有资产急剧增加;另一方面是不当投融资行为会引起国资损失,海外国资监管存在漏洞。这两方面的原因都促使要加强海外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