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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 或将面临投资者索赔(3)

2017-07-29 06:32:18    证券时报  参与评论()人

值得一提的是,方正系索赔案件是系列案件,方正证券索赔案件快速审理,可以给其他三家上市公司方正科技、中国高科、北大医药索赔案件的快速解决提供参考。

2017年5月10日,方正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天,方正系其他三家上市公司方正科技、中国高科、北大医药同时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刘华浩律师认为,方正证券及方正系其他三家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侵犯了股民的知情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方正证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方正证券的违法事实,本案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为:2015年7月15日前买入方正证券股票,且在2015年7月1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的,存在亏损的股民。”刘华浩律师提醒说。

*ST锐电 诉讼时效仅余百日

2015年11月10日,*ST锐电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ST锐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均予以警告和数额不等的罚款。

据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介绍,根据处罚决定书、司法解释等材料,*ST锐电投资者参加索赔的条件是:在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6日期间买入*ST锐电股票,且在2013年3月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存在亏损的投资者。

2016年11月28日,*ST锐电发布公告称,继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后,公司方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公司数个案件的上诉,维持原判。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不在少数,但目前起诉的股民才寥寥数百人,绝大多数适格股民并不知情。”刘国华律师提醒广大受损投资者,“目前该案诉讼时效仅余百日,过期将丧失胜诉权,不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投资者切莫漠视自身权利,以免错失获赔良机。”

(原标题:多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 或将面临投资者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