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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产负债监管制度年底发布(2)

2017-07-29 00:25:1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保险机构将更加重视资产端与负债端的沟通协调,在开发产品和制定业务规划时,更加重视资产端的因素,充分考虑产品全生命周期对公司的影响;在战略资产配置时,更加重视负债端的约束,如现金流和负债成本,避免公司非理性投资决策。”余诚说。

高风险权益类资产配置将受限

无疑,在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框架逐步明朗的过程中,相对稳健经营的保险公司,激进型公司将受到更多的限制,资产驱动负债模式或将受到冲击。

保监会表示,依据资产负债评估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比如,对于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好且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强的公司,适当给予资金运用创新试点、产品试点等政策;对于匹配状况差且管理能力不强的公司,采取限制投资比例和投资能力申请,限制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提高偿付能力要求等监管措施。

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宏观与战略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王辉表示,资产负债监管规则对保险业整体资产配置影响并不大。从行业整体来看,保险公司还是以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为主,高风险权益资产比例相对较低。特别是经过今年上半年以来的监管调整,比例更是进一步下降,风险敞口已经缩小。但是对部分负债端久期较短、负债成本较高的公司来说,将面临更大压力。

王辉称,特别是监管规则实施之后,按照保监会一贯思路,资产负债管理将从之前的软约束变成硬约束。过去的资产驱动负债基本难以为继,直接影响激进型公司资产配置模式,高风险资产配置几乎要被停掉。

“此前,保险公司销售的一些产品负债的成本相对来说偏高,保险公司如何选取能够覆盖成本的资产,是比较大的一个挑战。保监会的设计当中,也考虑这个问题。从投资的角度,保监会引导保险公司向稳健性的投资者迈进。在产品端,规范保险公司不要过于激进去销售成本偏高的产品。”袁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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