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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子公司四方面违规 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

2017-07-19 16:19:06    网易财经  参与评论()人

网易财经7月19日讯 上海证监局公布对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管)在业务开展中存在以下四大问题:

一是投资研究管理内控薄弱,个别基金投资运作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比例和投资策略的约定。二是交易头寸管理控制松懈,多次发生基金可用头寸透支问题。三是人员行为管理不到位,个别投研人员未如实向公司报备直系亲属证券投资信息,长期存在投研人员在交易时间内未上交手机的情况。四是通讯工具管理弱化,内控制度缺少对电话录音、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定期抽查要求,对员工使用外部邮箱未进行监控,电话录音未覆盖全体员工。

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第十条,《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在2017年5月22日之前改正。

你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进一步梳理相关流程,强化有关人员合规守法意识。你公司应在2017年5月22日之前向我局提交有关落实整改工作的书面报告,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切实关注并检查你公司整改情况。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东方证券(600958)2016年报显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光明;东方证券持股比例:100%(为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

数据显示,东方证券,今天高开高走涨停收盘,报15.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