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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已禁网贷债权转让 各地未跟进:期限错配风险或加剧

2017-07-19 09:07:0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防范金融风险的定调,让本已受到严厉整治的互联网金融,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而地方监管部门近期禁止平台债权转让的规定,更是让广东网贷行业炸开了锅。

“大概在半个月之前,就已下过通知,而且是正式执行。”7月18日,广东多名网贷行业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证实,当地禁止网贷债权转让确有其事,大约在7月初前后,当地监管部门就已口头下达通知,要求网贷平台禁止一切形式的债权转让业务。

随后,第一财经记者从北京、深圳、上海、江苏多地网贷平台、行业协会了解到,当地目前并未跟进出台类似监管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禁止网贷债权转让,平台的流动性就会差很多,部分平台将会出现客户、资金流失。而出借人出于对流动性的担忧,对中长期项目的投资意愿将会下降,会更多偏向选择中短期项目,出现借新还旧、期限错配标的老路。此外,出借人可能会通过债权质押,进行新的借款,这会导致风险的扩散和蔓延。

网贷流动性受限

18日,广州、东莞等多地平台网站信息显示,网贷债权转让目前并未停止,多数平台仍在提供此类服务。当日,部分平台还发布了债权转让项目。其中,转让金额最少者只有2000余元,最多者也只有5万元。

“监管没有正式发文禁止,但确实口头通知了,而且已经有一段时间了。”7月18日,对于广东禁止网贷平台债权转让的消息,广州某平台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7月初平台就已接到通知,要求禁止一切形式的债权转让业务,其中包括出借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并且自接到通知后即开始执行。

不过,此次禁止网贷债权转让,与2016年8月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出入。《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属于禁止性行为。

“如果是一对一转让,没有拆标,应该不会受到影响。”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向第一财经记者分析,《暂行办法》禁止的是类资产证券化或者拆标,而一对一的转让,不涉及拆分份额、资产证券化等行为,完全符合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