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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又一桩老鼠仓案:200万本金赚1773万 逃跑时手机都没拿

2017-07-19 10:37:42    券商中国  参与评论()人

又一宗“老鼠仓”案即将落锤,涉案人时任华夏基金债券交易员。两年半时间,这位交易员动用不到200万本金,利用“老鼠仓”路径,获利1773万余元。券商中国记者获悉,该案件将于近日判决。

我们先来看看这一案件的几大看点:

一是这一案件属于典型的传递型“老鼠仓”类案件,即非公开信息在涉案人员人际圈中传递,违法获利并通过多种手法转移到关联人名下。

二是通过交易员“公用账户”获知基金买卖操作的王某,违法手法简单粗暴。“当天跟买,次日卖出”,总体算下来,涉案账户八成以上的交易都有盈利。2011年8月9日,公司内控系统升级,交易员公用账户停用。

三是在超出行政追诉时效且“零口供”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通过缜密的客观证据链,将其绳之以法。身为知名大学法律系高材生的王某,曾研究了大量的判例资料,构筑了牢固的心理防线,一直负隅顽抗,而王某也将因此被从重判罚。

近日,券商中国记者实地走访,了解首例“零口供”老鼠案的办案全过程,并从相关部门获悉,这起案件即将判决。本案的“零口供”查处也为目前正在制定中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司法解释提供了参考和启示。

细节一:内控检查牵出一起超行政追诉时效“老鼠仓”案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俗称“老鼠仓”,是指金融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如本单位受委托管理资金的交易信息等,违规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泄露未公开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或转嫁风险。

对于华夏基金来说,2014年注定是不平静的。受此前刘振华案的影响,监管部门对该公司执行了内控检查。拔出萝卜带出泥,从销售到管理、从投资决策到具体的各个环节和层面,检查牵出了一批“老鼠仓”案件。身为债券交易员的王某就是在这一轮被“挖”出来的。

证监会稽查总队发现,宋某某、牛某等账户交易的股票与华夏基金的基金产品存在趋同,并随即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2009年3月2日至2011年8月8日,华夏基金时任债券交易员王某用其亲属证券账户,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由于涉案账户开立时间较早,交易持续时间长,账户交易时间距离调查时间已经超出了行政处罚追诉时效范围。行政调查面临重重困难。尽管如此,稽查人员没有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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