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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养老总经理苏罡:受托人处于年金管理核心地位(2)

2017-07-17 09:48:51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苏罡表示,具体到企业年金领域,受托人首先是一个管家的作用,通过总览全局的方式,协调好各方的关系。“首先是受托人与委托方的关系,其次是与投资管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从风险控制、投资监督的角度上,推动投资管理人履行他应尽的责任。除此之外也要和账管人、托管人保持良好的关系,同时担任委托人和各管理人之间的桥梁。”

其次,企业年金的工作中,除了法定的受托人职责,对于养老保险公司来说,经常会担任一个比较前期的角色。“这种前期角色类似于企业年金受托顾问的角色,也就是说即便没有签订受托人的合同,我们也可以以顾问的角色为委托人提供接近于受托人的服务。通过这种角色能够更加有效地理解委托人的需求,帮助一些理事会完成法定的受托,为委托人实施管理过程中,提供有效的财务顾问的支持。”

第三个方面,受托人要起到类似于工程监理的作用,从过程监管的角度出发,控制下行风险。“对于受托人来说,怎么才能从完成收益率目标的底线,本金安全的底线、最大回撤的底线去控制投资的风险,是我们每天都要面临的一个艰巨的任务。“苏罡表示。

谈及目前我国年金管理受托人角色中存在的问题时,苏罡表示,在不少的集合计划,特别是绝大部分的单一计划中,受托人的角色是比较虚化的,落实具体过程中没有具体的抓手,包括资产配置、投资监督等方面,未见得能够起到法律上要求受托人履行的角色和义务;其次,受托人角色没有一个统一的服务标准;另外,受托人本身的专业能力也有待提高,而这也是制约受托人发挥作用的一个非常客观的原因。

那如何才能让受托人发挥专业的角色功能?

苏罡表示,受托人必须要有更加规范和严谨的态度。并不能因为在实际操作中,本身角色的虚化而放弃自己的作用。“法人受托机构应该积极汇总企业年金行业所面临的情况,通过跟监管部门的充分沟通,梳理清晰各角色关系,以此规范行业发展;其次在资产配置、资产管理顾问方案等方面,发挥有效作用,提高受托管理的绩效;同时面临科技、人工智能的发展,受托人可以改善制度化处理的平台,通过智能化提升整个养老金管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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