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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孙国峰:应避免金融科技发展出现五大失衡(2)

2017-07-16 11:38:1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孙国峰还表示,金融科技的新生态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金融科技公司之间的竞争更加公平有序。第二,金融科技与金融机构共融发展,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第三,技术同时为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服务。随着RegTech的发展, RegTech有可能成为金融机构规避监管的工具,这样能使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获得监管套利的收益,降低了监管的有效性。第四,金融科技的发展要回归到金融服务业的本质,本质是资金融通经济服务性的机制,要防范金融性风险。

那么应如何建立金融科技新生态?针对这一问题,孙国峰提出了六点看法:

第一,要完善法律体制。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有必要为金融科技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从根本上为行业的发展建立一系列完整的规则。当然在法律制度完善的同时还需要高水平的执法能力予以保障,而执法能力的形成也需要参与者共同打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第二,监管能力适度化。例如发展RegTech的成本可以实现内部化。在建设新系统的时候可以为监管当局建造监管系统,同时为了防范道德风险,监管当局也可以聘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第三,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制定技术标准,通过制定完整的行业技术标准,有效地规范市场准入和退出,为金融科技行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四,政府和监管机构要做好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包括两方面。首先是政府和监管政府要重视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并重视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其次是金融科技公司做好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第五,金融机构要中介机构提供服务,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服务。除了完善法律以外,还需要贯彻法律的良好环境,需要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可以提供专业的服务。

第六,协会要发挥组织的功能。要配合做好相关监管工作,规范行业科技的发展。行业自律组织可以在规范从业机构市场等方面发挥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信息共享,为金融科技行业、企业提供沟通监管促进业务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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