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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改革五年间:中小投资者获得实惠 机构回归专业本位

2017-07-14 09:12:30    证券日报  参与评论()人

在五年时间里,我国新股发行制度不断改革,相继实施了询价制度改革、取消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允许中小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等一系列颇具亮点的举措,此前备受诟病的“三高”现象明显消退。

在此期间,证券机构逐渐回归金融专业服务的本质,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参与到一级市场、分享到新股红利。

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

“存款大搬家”现象消失

30多岁的小姜已有十多年的股市投资经历,却还是一位打新“新手”。

“从大学期间就接触股市,虽然摸爬滚打多年,但是在2016年之前,我从来没有中过新股。”小姜告诉记者,他身边的亲友们在前些年几乎没有打中新股的。

“2015年股市大跌时,我亏损最多时亏了百分之五十,对回本已经失去希望,更别说赚钱了。但对打新还是没有放弃,2015年底打新新规实施后,我继续坚持打新。2016年5月底,打中了人生中第一只新股。当时中签1000股三棵树,股价15.94元。中签后一直持有,开板后在接近114元的高位卖出,赚了将近10万元,也算是弥补了我在2015年的损失吧。”

正是小姜提到的2015年打新新规,开启了“全民打新时代”,打新市场不再是机构的专场。新规取消了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一方面,可以大幅减少投资者打新所需的资金量,只需按照市值配售去申报,中了签再缴款;另一方面,也缓解了新股发行前全市场的资金压力,改变了“巨资存款搬家”现象。

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

最大收获是“知情权”

2012年以来,多项改革举措直指询价制度,五年的时间里,新股定价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

询价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降低一二级市场的差价。在此前的机制下,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利益相互捆绑,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保荐机构或一味抬高发行人的投资价值,或操纵新股询价,以达到高价发行股票的目的,最终导致“三高”现象。

2012年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增加了两项新措施。一是市盈率25%的红线(即如果发行价格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的25%,发行人则需披露询价对象报价情况,分析该定价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等;二是中小投资者可以参与网下询价配售,而以往新股网下询价只能有机构参与。新实施的个人参与询价配售的具体做法是,允许主承销商自主推荐5至10名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