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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借”融创296亿贷款收购自己

2017-07-12 00:01:4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围绕在万达和融创之间的632亿大交易支付细节曝光,万达将通过指定银行向融创放贷296亿成为了外界关注的重点。

根据公告,万达商业收到第三笔付款后5个工作日,万达商业通过指定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296亿元,期限为三年,利率为银行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融创收到该贷款后2日内,向卖方支付剩余295.75亿元。

卖方万达拿到钱,通过指定银行贷款给买方融创付余款。温州某破产清算专业法官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等于融创通过银行贷款买了万达资产,之后可以将资产做抵押,只要交易双方主体自愿,相当于剩余款项先欠下。

但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与一般并购钱货两清不同,万达与融创之间交易却夹着一笔来自万达的指定银行贷款,这使得万达和融创之间的并购看上去有点像“明股实债”的融资。

融创与万达交易条款中约定了“四不变”,即:项目持有物业仍使用“万达文化旅游城”品牌;规划内容不变,项目仍按照政府批准的规划、内容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建设不变,项目持有物业的设计、建造、质量,仍由万达实施管控;运营管理不变,项目运营管理仍由万达公司负责。

有业内人士指出,上述“四个不变”虽然可能有特定的原因,但也可以认为这笔交易具有了 “明股实债”的特征。

类似的情形也出现在盛大网络与酷6之间的交易中。

2014年4月,盛大网络出售41%酷6股份给Sky Profit创始人许旭东,无独有偶,此次交易也是以盛大网络为收购方许旭东提供贷款的形式得以实现,贷款以许旭东拥有的酷6传媒股份来担保。

有业界人士质疑,盛大愿意将酷6的部分股权以这样的形式出售,不太符合盛大的风格。

当时盛大方面给出的说法是,该公司是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应相信其是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来操作的。

这一交易对盛大而言,是它由一家互联网企业完全转型为投资控股公司的重要一步。而它对引进接盘者持开放态度,贷款给别人买自己股份或许是其表达诚意的体现。

不过,在盛大和许旭东公布这一交易的一年之后,酷6传媒在2015年5月向SEC提交的文件显示,公司控股股东许旭东已与盛大媒体集团签订并完成股份购买协议,前者向后者出售19.38亿份酷6传媒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流通股份的40.7%),这意味着盛大重新成为酷6的第一大股东,持有酷6传媒约70%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