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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监管“新三驾马车”:谁也离不开谁(3)

2017-07-09 21:37:3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据德勤近日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显示,监管成本的增加是近年来RegTech在国外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金融危机之后,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渐收紧,金融机构遵守监管法令的成本增加。很多银行大量雇佣人力,增加支出,为了满足监管要求,避免巨额罚款,很多银行引入了科技手段,促进自身满足监管能力的提升。

此外,从供给的角度看,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机器学习进入了新的发展水平,因此,RegTech的发展潜力也得以释放,特别是出现了一些专业的RegTech公司,可以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而中国的RegTech发展,有它的独特之处。”孙国峰称,“除了满足监管需要的角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现实问题,就是中国的金融市场比较大,发展速度快,跨行业、跨市场,有很多新的产品,很多创新,而这些创新也隐含着一些金融风险。”

孙国峰认为,在中国发展RegTech,首先要完善金融监管的双支柱。微观功能监管方面,要建立Fintech(金融科技)行业监管规则,实现风险监管的全覆盖,避免监管空白。要进行穿透式监管,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和最终投向,穿透、连接起来;宏观层面则要完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采取逆周期的操作,避免顺周期的风险。

其次,要推动金融数据标准化。孙国峰表示,各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的数据,如果不能实现标准化,就很难建立基于所有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数据基础上的RegTech的监管。同时,数据的准确性、标准化基础建立以后,才有可能进行比较好的大数据分析。

再者,监管当局要制定相关规则、标准,包括行业技术标准,有效规范市场准入、退出,为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发展提供一个有序的公平竞争环境。

金融科技监管需加强国际合作

目前,国际社会对金融科技发展的监管框架,已经有了基本共识。很多国家的监管部门和国际组织,都出台了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

“金融科技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它的创新作用和重要地位得到了广泛认可。有些国家和地区先后提出了沙盒监管、创新中心、国际合作等政策措施,给监管松绑,扶持金融科技企业,推动金融科技研究与合作。”CF40高级研究员管涛表示。

例如,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缩小版的市场和宽松版的市场环境,建立更具包容性、创新性的监管体系。美国政府则在奥巴马总统卸任之前,发布了《金融科技框架白皮书》,注重实施功能性监管,把金融科技相关业务按功能纳入现有的监管体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金融稳定理事会、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也纷纷成立金融科技研究小组或委员会,探索建立针对金融科技的国际政策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