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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星集团董事长赵长水声明:不认可审计机构的清产核资(2)

2017-07-05 14:03:07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齐星集团托管事件始于3月底。3月28日,山东当地媒体鲁网财经报道,齐星集团因资金断裂,大量银行贷款到期无法偿还,当地正组织金融机构成立债权人委员会来统一处理债券事宜。据报道,齐星集团的银行债务高达70多亿,此外还有社会债务,预计债务超过百亿。

在齐星集团债务危机之下,当地“互保”现象被牵出。齐星债务危机曝光后,邹平县体量第二大的另一民企西王集团在3月29日对外发布一则公告,透露出截至2017年3月29日,西王集团对齐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达到29.073亿元。另外,当地的邹平县供电公司也参与对齐星集团的共同担保。西王集团当时在公告中称所有担保已全部追加风险缓释措施。

这场债务危机和民企“互保”风暴持续了仅仅1周,当地政府就给出了一份由其主导的解决方案。4月3日上午,齐星集团、西王集团和邹平县人民政府签署《委托经营三方协议》。根据协议,西王集团将对经营困难的齐星集团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全面托管经营,三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托管期限。

托管事件之后,其合法性确曾遭到法学界质疑。

此前的4月14日,在北京召开的就齐星集团与西王集团、邹平县人民政府企业托管事项相关法律问题的法学专家论证会,28位民法、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金融法、宪法行政法领域的法学专家参与了这场论证会,中国法学界泰斗江平也在其中。江平在论证会现场表示,“齐星集团与西王集团的托管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应该由齐星集团自愿进行。”

目前,3个月托管期限已到。7月2日,西王集团与邹平县政府以及齐星集团签署了《解除托管协议》。7月3日托管到期日,解除三方协议,西王集团全面退出托管。

邹平县人民政府也通过前述《意见》表态:第一,从审计评估机构对齐星集团初步的清产核资情况看,齐星集团已经资不抵债。下一步,依法依规对齐星集团进行破产重整。第二,7月3日托管到期日,解除三方协议,西王集团全面退出托管。在托管期间内西王集团投入的资金,待齐星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作为共益债务优先受偿,确保西王集团资金不受损失。第三,齐星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采取多种方式解除西王集团与齐星集团、县供电公司的担保关系,支持西王集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