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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审计成备案准入门槛 粤沪深网贷监管步调迈向一致

2017-07-05 09:01:4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时隔4个多月,粤沪深三地先后出台地方监管规定,均将律所合规法律意见、业务审计报告,列为备案登记的必要条件。广东、上海、深圳的网贷监管,步调正在不约而同的走向一致。

深圳金融办7月3日晚间出台的网贷监管细则,明确规定将建立由金融办、银监局牵头,涵盖公安、工商、通信、网信等多个部门在内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做出网贷平台注册地、经营地必须一致,资金存管银行、信息系统设备、系统数据、数据管理部门应当设在深圳辖区内的多项规定。

“深圳的这个监管细则,同其他地区相比,操作性更强,也更为细致严格。”多名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分析,总体来看,深圳此次出台的网贷监管细则,全面涵盖了明确监管分工、属地管理、准入标准等三大监管内容。

不仅是深圳,此前已出台网贷监管细则的上海,也从资金存管银行方面,提出了网贷属地监管的要求。更重要的是,上海、广东、深圳三地均一致要求,新成立的网贷平台,备案登记时,要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合规说明,存量平台则须具备证券期货职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法律意见对平台才是最要命的,大量平台根本就经不起审计。”业内人士说,面对监管的审计、法律合规要求,解决资金池、大额借款问题,对很多平台来说,“将是决定生死存亡的首要问题。”

明确监管分工

由于横跨多个不同的业务主管部门,在7月3日的《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中,监管及协调机制的构建,被放在了最为首要的位置。

根据《办法》第三条规定,在市级层面,将由六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由深圳金融办、深圳银监局负责牵头,深圳市场监督委、公安局、通信管理局、网信办参与。具体分工方面,深圳金融办、银监局分别负责机构、行为监管;市场监督委、公安局承担登记、安全监管;通信管理局、网信办则承担网贷涉及的电信、网上金融信息和内容安全监管。

“完整的网贷业务链条很长,环节也很多,这些环节分布在不同的行业,任何单一部门监管都无法全覆盖,涉及多个不同的部门,建立一个跨部门的协调机制,有利于切实提高监管效率。”投哪网CEO吴显勇对第一财经记者称,深圳的《办法》明确了多个部门对网贷协同监管,体现了穿透式监管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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