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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公司制改制进入“最后一公里” 加强董事会建设成重点

2017-07-04 09:13:54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国企公司制改制进入“最后一公里”。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明确了相关时间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包括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除了央企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92%,地方国资公司制改制也在加快向前推进。目前,辽宁、吉林、江苏、福建等19个地方国资委所监管一级企业已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改制面超过90%。

收官多省份国企公司制改制年内完成

当前,国企公司制改制正步入收官阶段。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明确,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包括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2017年年底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

与此同时,各省份的相关改革也在快速推进中。例如湖南省近日召开了全省国资委系统深化国企改革工作推进会,明确了今年深化国企改革的重点目标任务,并划定时间表,2017年需全面完成省属企业公司制改制。

湖南省国资委主任丛培模指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不是追求形式上的改变,而是要在运行机制上实打实地改变。省属监管企业必须抓紧在集团范围内进行系统清理,全面准确掌握所属企业中存在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情况。对需要启动公司制改革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团公司要加快申报改制立项,科学制订改制方案,加快推进有关工作,确保在2017年9月底之前,全面完成监管企业中各级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公司制改革任务,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党群组织机构,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规范公司运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记者了解到,辽宁、吉林、江苏、福建等19个地方国资委所监管的一级企业已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改制面超过90%。

有专家表示,国企改制为公司制是改革方向,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有利于解决国企体制机制弊端,有利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制的主要形式是产权多元化,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将使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建立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的相互制衡,建立公司事务决策规则、程序和约束激励机制,减少投资风险、债务风险,盘活国有资产,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