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北京中诚信和支付有限公司
北京中诚信和支付有限公司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北京市)。
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欧柯莱地咨询有限公司发生多次股权转让行为,导致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多次变更,上述变更均未获监管部门批准,属于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
2013年以来,该公司未实质开展支付业务,属于“僵尸”企业。
五、山西兰花商务支付有限公司
山西兰花商务支付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山西省)。
支付业务设施不符合相关标准和信息安全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该公司未提供有效的支付业务设施技术安全证明材料;其核心业务系统外包且外包服务合同过期,支付业务连续性风险较大。
六、哈尔滨金联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金联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黑龙江省)。
自2014年以来,该公司未实质开展支付业务,属于“僵尸”企业。
七、安徽瑞祥资讯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瑞祥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安徽省)。
2015年,该公司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变更控股股东(涉及91%股权),属于擅自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
八、长沙商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长沙商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湖南省)。
2013年,该公司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变更控股股东(涉及100%股权),属于擅自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
该公司多次挪用客户备付金,侵害消费者权益。2015年,该公司挪用214.93万元客户备付金,2016年,再次发现该公司挪用64.05万元客户备付金。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未经第一财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