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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还加班:究竟是什么事情 让券商忙崩溃了?(2)

2017-07-03 08:01:34    东方财富网  参与评论()人

某券商经纪人赵先生告诉东方财富网,“7月1日后,参与融资融券、个股期权、创业板、分级基金、ST股等业务的投资者,需要到营业部柜台办理并全程双录。每个业务都需要做一次双录,因为不同的产品/业务的风险点不同,而同一款产品/业务,可能因为客户中途接电话、审核被拒绝等,需要多次录制,才能达到要求。”

“如果到营业部柜台办理业务的人多,有可能需要排队哦。”赵先生表示。

那么,开户是不是都要去现场录制视频呢?这可能是诸多客户都有的疑惑。

对此,北京某券商营业部负责人林女士表示,“网上开户也不受影响,依旧是像以前一样录一段视频就可以了。除了必须现场办理的业务之外,客户办理其他业务时也无需通过现场双录。”

适当性管理对投资者保护意义深远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认为,《办法》的出台与实施,将对投资者权益保护格局带来积极深远的影响。

对投资者尤其是普通投资者的保护具有重要作用。资本市场各种投资产品的复杂程度和风险收益特征千差万别,不同投资者的专业水平、风险收益偏好和投资需求存在差异,我国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投资者为主,专业知识、投资经验相对欠缺,在投资以及选择金融产品时缺乏独立判断能力。《办法》对于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责任,保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买方利益,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平衡经营机构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经营机构与投资者都是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但两者的定位和角色迥然不同。经营机构通过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获取收益,天然具有开发更多客户、销售更多产品的冲动;投资者则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相对弱势地位,在金融产品日益丰富、产品结构日趋复杂、交叉销售日益频繁的当今市场,两者的这种差别往往更加明显。《办法》正是平衡双方利益诉求、约束经营机构短期利益冲动、增强经营机构长期竞争力,同时提升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一剂良方。

将补齐我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制度短板。此次《办法》的出台明确了统一、清晰的监管底线要求和处理措施,是覆盖各市场、产品、业务的基础性适当性制度,有利于促进形成投资者保护各项制度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