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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以股东名义 投服中心状告海利生物不守规矩(2)

2017-06-29 19:38:39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形成示范影响,力促举一反三

投服中心以股东身份向公司发出《股东质询建议函》是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建议权的体现。投服中心认为,海利生物拒绝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致使有关股东的董事提名权受到损害,是一起较为恶劣且具有负面示范效应的事件。投服中心提起股东诉讼,就是希望通过司法判决促使海利生物停止侵权行为,以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诉请得到法院支持,则该案将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既有利于增强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权利意识,又有利于消除上市公司章程中的自治条款乱象,同时又能体现法律保护合法正当的收购行为,实现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让广大中小投资者分享公司并购重组所带来的发展红利,沐浴资本市场的法治阳光。

(原标题:投服中心首次股东诉讼 状告海利生物)

关键词:海利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