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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布!目录外收费不得执行

2017-06-29 17:42:40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违法违规乱收费将难以藏匿。

6月29日,财政部官网公布了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将中央和31个省(区、市)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全公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在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布了中央和省两级收费目录清单,打造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张网”。“一张网”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为方便社会查询,财政部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了“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专栏,统一了格式,公布内容包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个目录清单,每个清单涵盖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及资金管理方式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收费项目目录实现了全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设立的收费项目和中央设立的收费项目全部纳入“一张网”公示,确保了收费项目公布全覆盖,不留死角。

此外,收费目录清单专栏新设了“2013年以来的降费措施”和“政策规定及解读”两个栏目,更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了解相关收费政策。

上述负责人表示,实施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需中央和地方持续推进。

下一步,财政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实施动态管理。为确保收费目录清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收费基金项目和政策内容发生变化时,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将及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

二是加强上下联动。各省(区、市)对本地区目录清单承担主体责任,因政策变动需对收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的,应将相关调整依据等政策文件及时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调整相关收费目录清单,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同步调整本地区收费目录清单。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以清单为依据,对各地区、各部门收费基金项目政策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清单之外的各种乱收费,确保收费目录清单执行到位。

自2013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过持续清理规范,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至51项,减少幅度为72%,其中涉企收费由106项减少到33项,减少幅度为69%;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到21项,减少幅度为30%。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平均约14项,其中涉企收费平均约3项。

上述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政府性收费项目已大幅减少,企业缴费负担明显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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