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正文

“飞地经济”背景下,深汕特别合作区项目建设加速

2017-06-29 15:21:5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在国家大力支持“飞地经济”的背景下,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建设进程正在加快。

公开资料显示,自今年3月初这块全国区域合作的试验田吹响了 “百日攻坚行动”的号角后,该片区内的项目落地和建设速度正在加速。

合作区对探索全国区域合作有先行价值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完善发展成果分享机制,加快统一市场建设,促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为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做出新贡献。

“飞地经济”,即不同行政地区打破地域管辖限制,“飞出地”一方将产业项目安置到行政上互不隶属的“飞入地”园区内,通过约定利益分享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深汕特别合作区是一块“深圳经济飞地”。2011年2月1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案》,正式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2011年5月2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将“中共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授予深圳、汕尾两市,合作区正式运作。

深汕特别合作区位于广东连接福建、浙江东南沿海的主轴线,西与惠州市接壤, 距深圳市中心120公里,广州200公里,香港82海里,盐田港80公里;东距汕头200公里,汕尾港35公里。合作区地处珠三角经济圈和海峡西岸经济圈接合部,是珠三角通往粤东的桥头堡,以及深港向东拓展辐射的重要战略支点,也是产业转移的承接地。

合作区规划范围包括汕尾市海丰县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镇,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目前,合作区可建设用地14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2.5公里,区内常住人口为7.1万人。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委托深圳、汕尾两市管理,深圳市主导经济管理和建设,汕尾市负责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

合作区的设立意义重大。它是广东省实施精准扶贫攻坚计划和振兴粤东西北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圳实现转型升级和汕尾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平台。此外,它对于探索全国区域合作也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和先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