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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宣布关闭超过15分钟长视频上传功能,股价震荡下跌

2017-06-29 09:03:02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6月28日,新浪微博发布声明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微博按照有关规定,对视听节目服务进行全面整改。内容涉及清理上传时政类视听节目的账号;屏蔽不合规定的电影、电视剧以及网络剧等;关闭超过15分钟以上的长视频上传功能。

“我们诚挚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批评,并将通过此次整改,健全和完善对视听节目的管理规范。”新浪微博称。

当天晚间,美股开盘,新浪微博股价小幅上涨,随后震荡下跌。截至发稿,跌幅不到2%。

就在一周前,因为在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视听节目服务,新浪微博、AcFun、凤凰网在内的网站被广电总局点名要求整改,在当天的回应中,新浪微博称,“新浪微博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严格加强视听节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视频服务。”

随着新一封声明的出炉,新浪微博整改的路径也逐渐明晰,澎湃新闻记者发现,其整改方向严格围绕2016年12月16日广电总局发布的《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

微博6月28日发布的声明

具体的整改措施有三项:

——一是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当按照许可证的各项要求开展业务,而未持有一类视听许可证的账号主体不可以上传时政视听节目。

新浪微博声明称,目前媒体、政府所开设的账号暂时不受影响,具有相关许可证的主体需要尽快向微博平台提交资质证明,以便微博为持证主体对应的账号矩阵开通审核权限。

依照《管理规定》,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管理规定》还明确表示:“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使用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由网络平台作为该项服务的开办主体,按照视听节目管理的各项要求,对节目内容履行内容把关等各项管理责任,节目范围不得超出平台自身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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