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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情了!你可能要被股市踢出局 马上自查!

2017-06-29 08:02:41    东方财富网  参与评论()人

7月1日后,买股买基买债买期货都需要进行风险测试了!

昨天,证监会及各大交易所、多个协会发布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及其具体实施细则,规定投资者要如实填写《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问卷》,根据评估结果,投资者将被分为C1、C2、C3、C4、C5五个级别,各证券产品或服务也将分为R1、R2、R3、R4、R5五个级别,各个级别的投资者可以投资相应级别的证券产品或服务。

适当性管理三大核心要点

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是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要求。

证监会昨天表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国际资本市场普遍规则,本次正式实施的《办法》,是在现有制度实践的基础上,对资本市场适当性管理制度的完善、整合和提升。

核心:防范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推介高风险产品

《办法》的核心要求在于强化对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卖者有责”的要求,切实防范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推介高风险证券期货产品,造成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和影响。

评估不达标,确认后也可购买高风险产品

根据《办法》的规定,即使是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在经营机构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后,如果坚持购买高风险等级的产品,在经过必要承诺和确认程序后,仍然可以遵从其意愿,参与相关的投资活动。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规则是让投资者能够买到与之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并未限制投资者自由交易。除特殊情况外,中小投资者还能自由买卖股票,而一线经营机构在这过程中,需担负职责,做好投资者和产品的匹配工作。

“新老划断”

现有投资者参与证券期货交易是按原有的制度安排进行的,实施新的《办法》将充分考虑这一现实情况,实行区别对待,“新老划断”。

具体的做法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向新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向老客户销售(提供)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需要按照《办法》要求执行。向老客户销售(提供)不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的,可继续进行,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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