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与新加坡、韩国、欧盟、瑞士、新西兰等33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AEO互认, 内地与香港也有相关安排。 我国AEO互认在谈的还包括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
为推动我国进出口企业更好地“走出去”,海关总署称,下一步将把AEO制度的实施与落实国家“一带一路”、“走出去”等重要战略紧密结合,加大国际互认合作力度,力争到2020年实现对互认国家和地区出口值占我国出口总值的80%以上。
目前,我国对已经实施AEO互认的33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额,占到我国出口总额的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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