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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如何通过金融监管和信用担保支持企业发展?

2017-06-26 11:46:13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编者按:

近日,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与日本野村综研(NRI)金融市场论坛在北京联合举办了第七次“中日金融圆桌内部研讨会”,会议主题为“普惠金融的中日创新与实践”。会上,神户大学经济经营研究所教授家森信善分享了日本在金融监管和信用保证制度上做出的改革创新。

家森信善指出,日本也在对政府担保制度进行改革,对中国或有启示意义。日本政府担保的比例非常高,约三分之一的中小企业都会利用信用担保制度。但是这一制度亟待改革,一方面因为这种信用担保制度给政府财政造成很大负担,另一方面,接受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经营并没有变好。

以下为家森信善在研讨会上的主题演讲:

日本金融监管的历程

从1990年到2010年左右,日本的金融厅以及它的前身金融监督厅,主要致力于解决不良债务问题。当时,日本国民对于金融监管当局非常不信任,认为其掩盖了很多问题,所以金融厅非常重视金融机构的坏账问题。以往,大家认为金融机构对于借款企业的财务审查比较宽松,所以就要求金融机构要更加严格审查企业财务内容。另外,从保护利用者的角度出发,对各个金融机构在遵纪守法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最终,不良债权比例下降。

当时对于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坏账,监管部门并没有像要求普通商业银行那么严。其实,如果按照正常财务制度,日本的许多中小企业可能都要归为不良债权的对象。

不良债权坏账比例有所下降,企业也重新走向了扩张的道路,金融监管的作用是如何变化的呢?金融厅归纳的传统方法的副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重形式,在信贷方面主要是重视有没有担保抵押。金融机构向监管当局汇报的时候更加注重制造证据。

二是集中于过去。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主要是对过去的反映,并不是对未来的体现。

三是集中于部分。过去,在金融机构的整体经营里,并不真正讨论重要的风险,而是集中于个别的资产审查。只追究个别的违法违规行为,而轻视查明发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及讨论需要采取的对策。

最近金融监管的改革方向是,金融机构要确立扎根于与客户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模式。一是金融机构要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高品质服务和金融产品,二是金融机构本身也要通过企业和国民资产的增长,保持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