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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定调 气改迈入深水区

2017-06-24 05:33:17    上海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国家发改委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这是继2016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实施中游管输改革之后,国家对天然气下游配气环节的进一步明确规范。在业内专家看来,此举意味着气改已迈入深水区,并为油改中涉及管网独立、管输分离的改革目标进一步创造条件。

发改委通知显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发改委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自此,国内天然气产业链从跨省长输管道,到省级管网系统,再到城市燃气配气管网等都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价格监管机制,并形成市场化改革的基本监管框架。

一位天然气专家告诉记者,这是气改、油改进一步深化的标志,对此前油改方案中涉及的管网独立、管输分离进一步创造了条件。

上月印发的《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称,要改革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提升集约输送和公平服务能力。分步推进国有大型油气企业干线管道独立,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完善油气管网公平接入机制,油气干线管道、省内和省际管网均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卓创资讯天然气分析师国建昨天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天然气改革的原则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而“管住中间”需要从开始的跨省长输到末端配气整个运输环节实现全阶段的监管,但此前我国对下游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相对滞后,这是上述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

“首先,国内配气价格尚未单独核定。目前多数地方都是直接管理销售价格,并没有单独核定配气价格,不利于各环节成本和价格清晰界定。其次,监管规则也不健全。目前部分省份地方制定了燃气价格管理办法,但有的地方还没有明确的价格管理规则。其三,购销差价(配气价格)差异较大。由于各地在燃气定价方法、重要指标参数的选取上差异较大,导致不同城市燃气企业购销差价水平差距也较大,少数地方价格水平明显偏高,不利于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基于此原因,《意见》针对下游配气环节具体明确了相关监管方案。”国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