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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云股份IPO文件及年报造假,被证监会警告并罚款60万元

2017-06-23 17:55:34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其中多个案子涉及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登云股份,002715)。证监会也已于5月31日公布了对登云股份26名责任人员、相关中介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以及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君信所)的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证监会披露,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简称IPO)的申请文件以及登云股份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登云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登云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欧洪先、潘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23名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对欧洪先、潘炜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而作为保荐机构的简称新时代证券作为登云股份IPO的保荐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登云股份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未发现相关公司与登云股份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发现登云股份存在未有效执行资金内控制度、对外违规借款等不规范运行情形;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认为,新时代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新时代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676.96万元,并处以1676.96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程天雄、王玮、郭纪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罚款。

此外,君信所作为登云股份IPO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登云股份潜在的重大债权债务法律风险;未发现相关公司与登云股份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认为,君信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决定责令君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95万元,并处以19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向阳、陈志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其他案件中,1宗信息披露违法案涉及是天津枫盛阳医疗器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枫盛阳)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其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资金占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