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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气价格监管指导意见出台,剑指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最后一公里

2017-06-23 09:15:15    杨晓/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投资收益率上限被确定为7%。《指导意见》以价格改革的“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也就是放开气源和销售,管住配送环节为目标,明确了配气价格的制定方法,并对直接影响配气价格的核心参数提出了具体指标要求。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此前网上盛传的《征求意见稿》中,投资收益率被限定为“原则上不超过有效资产税后收益率6%”,这个低于很多燃气供应商目前实际资产回报率、甚至公布后一度导致燃气巨头们股价集体跳水的数值,在《指导意见》中被确定为7%。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刘毅军解读说,这个7%,是平衡各方后的结果。

刘毅军:“因为我们国家的配气和输气都是要长期大发展的,所以投资者要有积极性;此外,我们的用户,不管是用气的企业还是老百姓都希望降低用气成本,所以它是平衡两者后的结果。”

《指导意见》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科学确定标杆成本,对燃气企业通过自身努力使实际成本低于标杆成本的部分,建立燃气企业与用户利益共享机制。思亚能源咨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李遥分析,此前的固定成本加成,容易造成企业盲目扩张有形资产而不技术创新,而新激励机制将促进企业及行业效率提高。

李遥:“在输配气这个环节,成本加成的模式是大家通用的,就是当你有了一个固定的收益率之后,那些谨慎投资、精细化管理的公司反而会受到一定的惩罚。有了这么一个地方的标杆成本以后,这些低于标杆成本的优秀企业可以拿出它的多余利润与它的终端用户共享,这更加有利于激励它降本增效。”

《指导意见》要求燃气企业主动公开价格、成本等相关信息,便于不同企业成本对标,李遥说,毛利率相对较高的接驳收入没有被纳入收益率,这也将促使各燃气企业主动分离并公开各环节收益,使整个燃气产业链更规范更透明。

李遥:“这个文件中明确规定,售气、接驳的费用属于其他成本,不属于配气成本和准许受益。所以这些城燃公司接下来的工作应该是将配气、售气、接驳三块业务进行财务分离。”

按意见规定,各地将在2018年6月底前陆续出台监管规则,届时占整个行业半壁江山的一千多亿立方米城镇燃气市场或将被重新分割。

(原标题:配气价格监管指导意见发布 投资收益率上限为7%)